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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12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468

一、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4年第17号)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管理办法》建人规[2023]3号第二条第(二)项:职业技能培训: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工人等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开展的培训。

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附件3第24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下放设区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事项类型:行政权力-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1、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应当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2、项目负责人应为国家注册一级、二级建造师;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4、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5、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6、中央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受理条件按住建部建质函[2004]189号文执行。

六、申请材料:A证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需提供学历证书和任命文件;B证需提供国家注册一级或者二级建造师建造师证书;C证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七、网办深度:四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0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受理(审查):申请人线上(https://sso.ahzwfw.gov.cn/)申请,主管部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和审批。

2.办结:审批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安管人员”电子证。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线上办理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3837405 2.监督电话:0553-383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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