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
其中,部分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陕西省部分单位瞒报漏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违规新增欠款、虚报偿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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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统一建设管理办公室瞒报漏报拖欠36家民营企业账款1.97亿元,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瞒报漏报拖欠21家民营企业工程款3046.4万元,韩城市原城市管理工作局(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洛市商州区分别瞒报漏报拖欠浙江人文园林公司工程款1亿元、4836.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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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违规新增拖欠用友软件等3家民营企业账款122.64万元,西安市沣惠渠管理中心违规新增拖欠陕西金桥建设有限公司账款207.44万元,上述账款均未纳入清欠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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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延川县有关部门截至去年底上报完成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2.03亿元,实际仅偿还6.95亿元,虚报偿还金额5.08亿元;陕西煤业化工集团下属陕西省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虚报清偿金额131.1万元。
2、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工程建设项目限时联合验收走形式。
3、河北省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规设置建筑市场保温材料准入门槛。
4、湖南省永州市违规设置建筑领域招投标门槛。
5、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办事时限超过规定要求。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地方违规索要证明材料。
7、福建省南安市对审计查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偷工减料问题,未按照要求重新施工进行整改。
8、黑龙江、福建、湖北等地部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问题整改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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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查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黑龙江省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原计划2019年6月完工,截至2019年9月仍未建成。督查发现,截至今年10月,该工程超出建设期1年多仍未完工,涉及投资1919.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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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审计查出福建省厦门市杏林大桥—海沧大桥岸线整治工程、滨海湿地修复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工迟缓。督查发现,当地政府推进不力,截至督查时上述工程项目仍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预计2020年底才能开工,延迟开工超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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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湖北省应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完成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2019年审计查出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项目仍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督查发现,湖北省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截至督查时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均未开工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9、青海省、陕西省制定清欠工作方案不周密、不务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通报所列问题自查自纠。有关地方和单位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前集中报国办督查室。国办督查室将持续跟踪督办,对敷衍了事、虚假应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曝光追责。遭遇类似政策不落实的企业和群众,可继续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向国办督查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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