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南陵县建筑业协会唯一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新闻公告
 
  0553-6919865
E-mail:nlxjzyxh@126.com
传 真:0553-6919865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中央商业广场1#楼建筑大厦15层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行业动态  
 

住建部又批准两个省: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办施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12-02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970

昨日, 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黑龙江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关于江西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原文如下: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限额的请示》(黑建呈〔2020〕91号)收悉。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我部对你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请你厅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建筑市场秩序。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2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原文如下: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请示》(赣建文〔2020〕34号)收悉。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我部对江西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无不同意见。


请你厅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建筑市场秩序。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23日



上一篇: 2020-2021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入选工程名单公布
下一篇: 国务院通报!黑龙江、福建、湖北等地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滞后问题整改迟缓!
 
 
Copyright©2018南陵县建筑业协会    皖ICP备18022104号-1   技术支持:浪讯科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中央商业广场1#楼建筑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553-6919865   邮箱:nlxjzyxh@126.com

皖公网安备 34022302000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