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分别于10月20、22日发布两起突发事件信息:
10月19日15时许,在位于大兴区瀛海镇一建筑工地内,一名监理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坠落身亡。
10月20日12时许,在位于海淀区永泰庄东路的一建筑工地内,一名工人在进行外墙保温层作业时不慎坠楼身亡。
高处作业相关要求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
皖公网安备 34022302000312号